新安县人民医院新安县人民医院空气加压氧舱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47号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空气加压氧舱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空气加压氧舱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47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自筹
2.2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运行阶段)
2.3 质保期:一年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空气加压氧舱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内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3.3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
3.4 须具有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医用氧舱(A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容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6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07月27日至2015年07月3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招标人:新安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03835
2015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