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7:20:0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2015FZXH039(2015晋安财购计[097]号) 2、招标项目内容: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 | 其他家具 | 学校使用 | 1批 | 详见招标(服务)货物一览表 |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 0591-83633729 | 福州市晋安区 | |
3、预算资金:149.5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7-27至2015-08-03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二期22号楼3701 | 6、联系人: | 陈真 | 7、联系电话: | 0591-88207525 | 传真: | 0591-88504168 | 公司网址: | http://www.fjxhzb.com | E-mail: | fzxhzj@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须经年检有效,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有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8-17 14: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8-17 14: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银行帐号: | 35001870007052514362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7-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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