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学校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小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小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小学校园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小学院内;
2.3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雁鸣湖中学校园维修改造,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7-70;
第二标段:雁鸣湖镇太平庄、穆山、司口、万庄小学维修,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5-07-6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
3.4投标人必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加报名,凡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均不予接受投标报名。投标人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5每个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按照投报标段先后顺序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7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多功能厅报名。
4.2凡有意报名的单位须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另须携带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须提供2014年07月至2015年07月以来养老保险金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5、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7、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雁鸣湖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321012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33716189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