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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船营区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5: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船营区农村中小学校园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中小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   吉林市船营区中小学院内  

2.5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小型项目经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执行。

3.7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27日至201573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3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 30 分至 4 00 分(北京时间),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本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证,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每套。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8171400分,开标地点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A60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5万元。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市船营区中小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昆明街安长胡同1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0432-620380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高新区创业园A604

邮政编码:      132013      

联 系 人:    张晶  

电话/传真:  0432-646779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吉林临江门支行

账号: 162007162330 

日期: 2015 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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