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开封市西寨林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国有开封市西寨林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县交管办、县招投标科、县财政局、县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监督下,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有开封市西寨林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qxcg2015-0329
3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4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6招标控制总价:2137988.50元 、招标控制价:1951709.34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β系数评标办法
评委主任:荆旭春
评委成员:范鸿 赵顺英 李琪 赵丽丽
四、否决投标原因
河南省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节能措施: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节能措施不合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所有投标单位均符合通过初步评审。
五、评标结果
1、 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格(元) 中标质量 中标工期 项目经理
第一: 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73288.56 合格 240日历天 李晓夏
第二: 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76018.06 合格 240日历天 刘幸
第三: 郸城县市政工程处 2075117.99 合格 240日历天 鲁喜平
六、公示期限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七、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县招标办:0371-28666978
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有开封市西寨林场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58378159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51378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