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委托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委托制作项目
招 标 编 号:0702-1541CITC5Z23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 ||||||||||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崇文门东兴隆街56号北京商界B座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7022626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89 | ||||||||||
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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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宣传教育 | ||||||||||
简要技术要求:所有实拍内容均需高清设备拍摄,要求画面精美,内容富含情绪感染力,视觉冲击力;片时长约30分钟,要求有效素材剪辑比不小于10:1;需包含2分钟实拍车辆撞击、翻滚、坠崖等特效场面。 | ||||||||||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制作团队总导演应具备5年以上传媒行业工作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电子文件已经加盖采购代理机构电子印鉴,具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15年8月8日下午16:00时。 (3)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在线购买。标书款可采用网银在线支付,也可到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采用网银支付的,可即时下载招标文件;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的,需要由项目负责人确认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领取。 (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 (6)联系电话: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03/8359,联系人:李国梁 标书室:010-63348281,联系人:杜庆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89 联系人:张杰浩 传真:010-63373561 (7)标书室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 时。 |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8日8:30-9:30时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9:30时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张杰浩010-63348489 | ||||||||||
备注:1.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账号:340257689808(投标保证金请通过中国通用招标网按照标书款汇款方式汇入)。 |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