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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烈士陵园纪念碑及牌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海兴县烈士陵园纪念碑及牌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年7月27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海兴县烈士陵园纪念碑及牌楼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YBT15173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局长    0317-662113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楠13398610568    0311-83071972
采购数量:纪念碑及牌楼,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烈士陵园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工期)时间:签订合同后90 日, 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必须具备石材雕塑、加工、销售及安装的能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进冀备案证(如为外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日期应为报名日期内;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16:0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逾期缴纳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保证金金额:25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可简写,未注明项目名称的按废标处理)   
缴纳方式:电汇、转帐、网银支付方式交纳;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兴县支行;账号:50607001040016888
交纳成功即视为招标人接受报名,无需书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无效。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仅对本项目本次招标有效。投标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时间段到《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将删除),网址:http://hx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
注:1、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除因不可抗力无故不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7日 9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委对过工商银行二楼),联系方式:0317-5547165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武楠   13398610568     传真电话:0311-83071972
本公告发布媒体: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章出处:海兴县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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