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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霞故居三号院抢险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5: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青霞故居三号院抢险保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刘青霞故居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对刘青霞故居三号院抢险保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刘家胡同1号;
本次招标估算价:约85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
一标段:刘青霞故居三号院抢险保护工程施工标段
二标段:刘青霞故居三号院抢险保护工程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驻现场人员及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告知函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的有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 727日至 2015 7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 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室(开封市第三大街市民之家) 01号窗口5013室报名。
     报名时需带:(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8)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证书、驻现场人员及项目总监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证明)(9)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项与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项目业绩(不低于100万元)(10)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施工标段售价 1000 元,监理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市民之家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刘青霞故居纪念馆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刘家胡同1号              址:开封市滨河路西郊商场大王屯   
联系人: 王先生                                  人: 赵女士                     
 话: 0371-25952086                             话: 1853783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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