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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NXZB-2015-032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1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管理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727日 至 201507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8-729
5、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591-28990065        传    真:0591-87520486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及服务)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2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6.3被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挂黄牌或红牌警告(从通报下发之日一年之内)的物业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6.4标人须对下述条款作出书面声明:
    1)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投标人需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6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国家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
标截时间:201508月 17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0817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8#7层728-729开标大厅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时钟显示的时间为准。
    8、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均为3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591902692310301
 
 
福建诺鑫招标有限公司
2015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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