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YNDCZBDL2015-91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集镇供水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次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集镇供水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集镇供水工程项目
二、招标内容: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集镇供水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商必须依据项目要求整体报价投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招标内容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项目中所涉及到所有产品的运输、装卸及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投标商需要自行承担,项目所有产品必须整体投标报价。
2、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运输装卸、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的业绩(须附证明材料);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7、本次采购项目投标商必须满足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检验。
五、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请按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2、3条内容提供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到报名地点提交(不接收扫描件报名),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其它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下午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城南盛世东一区28、29号
3、标书的售卖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下午17时00分(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休息)。
4、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6、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 投标保证金:20000.00(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 号:5300 1728 6410 5100 0404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233939
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YNDCZBDL2015-91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前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标书售价:每份900.00元交与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招标文件的售卖: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收款人: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城北支行
账号:5300 1728 6380 5100 2664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8757033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帝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129753 邮编: 678000
E-mail:1730743519@qq.com 传真:(0875)2129753
发布日期: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