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4+1”合成作战平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的委托,为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4+1”合成作战平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DCZ20150767
2.招标内容:合成作战平台设备一套采购(主要包括视频采集箱、视频追踪高清显示设备等)。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视频采集箱、视频追踪高清显示设备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备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39.2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是一个整体项目,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7.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8.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9.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0.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11.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7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1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第1受理区,逾期不予受理。
1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8月17日14:30时(北京时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
邮政编码:116021
电话:0411-83683279-107
传真:0411-83683835
联系人:白仲凯
电子邮箱:bzk8420@126.com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