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对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敦化市国土资源局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土地估价师协会认可,具备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B级资质)或相关科研院所等机构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盲目低价投标和乱投标的不予采纳。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6楼602窗口)报名并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提供2014年7月至2015年6期间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提供投标人本单位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8、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的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险基金缴费专用票据(养老保险)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B级及以上土地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否则不予受理。
六、投标规定:
1、投标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4、招标文件自此日起计算在60天(日历日)内持续有效。开标时请投标方代表务必出席。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或汇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本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采购代理机构)交款凭证备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每户98万元。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1.9万元整。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且中标方组织技术人员开工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0%,成果验收完毕、公布实施、所有成果报告送交采购人且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付清全部款项。
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亚洲 杜晓东
电话/传真:0433-6240844
电子 邮箱: dzc084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