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第三医院病房楼医用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溪县第三医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环闽采招2015第038号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三医院病房楼医用电梯及安装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付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交付地点:安溪县第三医院
六、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2015年 7 月 27 日——2015年 8 月 17 (北京时间),
联系人: 裴先生 电话:13905987318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或委托安装方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
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
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供应商请于2015年 7 月 27 日起至2015年 8 月 17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邮寄),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售价每包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拒绝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下午0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各供应商必须提供。
十、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8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6室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6室
十三、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28907583、13505020567,传真:0595-22117583,邮编 362000。
十四、开户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户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账 号:152690100100099913。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规定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六、本次采购不允许整件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溪县采购办。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