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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0: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ZDZBCG2015-015

三、采购内容及资格要求: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财政预算

夏庄镇、长岭镇、刘官庄镇、龙山镇、峤山镇、招贤镇、洛河镇、碁山镇和东莞镇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单位成立时间须为201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且自成立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揽保洁服务项目不少于6处。

3、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7.2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27日8时30分至2015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室,(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3方式:现场购买,150元/套,售后不退。

4、条件: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授权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4.2、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3、承揽保洁服务合同原件(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伪造的合同原件将取消报名资格

4.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除原件外另需提供其彩色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证明材料需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五、递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18日9时00分至2015年8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3、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莒县人民法院

地址:莒县北坛路189号

联系人:田顺亭

联系电话:0633-6237833

 

采购代理机构: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莒县振兴西路358号

联系人:周忠兴               

联系电话:0633-7777198

电子邮箱:JXZD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莒县支行

帐  号:3700171710805014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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