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莒县人民法院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XZDZBCG2015-015
三、采购内容及资格要求: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财政预算 |
夏庄镇、长岭镇、刘官庄镇、龙山镇、峤山镇、招贤镇、洛河镇、碁山镇和东莞镇9处乡镇法庭办公楼卫生保洁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单位成立时间须为201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且自成立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承揽保洁服务项目不少于6处。 3、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7.2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7月27日8时30分至2015年7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室,(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3、方式:现场购买,150元/套,售后不退。
4、条件: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授权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4.2、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3、承揽保洁服务合同原件(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伪造的合同原件将取消报名资格)。
4.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除原件外另需提供其彩色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需现场审核(该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五、递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3、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莒县振兴东路59号,日照银行莒县支行10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莒县人民法院
地址:莒县北坛路189号
联系人:田顺亭
联系电话:0633-6237833
采购代理机构:莒县正大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莒县振兴西路358号
联系人:周忠兴
联系电话:0633-7777198
电子邮箱:JXZD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莒县支行
帐 号:37001717108050149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