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文化共享宣讲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村级文化共享宣讲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村级文化共享宣讲设备购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通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资金约人民币60.8万元,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通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村级文化共享宣讲设备购置项目
2、招标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5]010号
3、投资额:约人民币60.8万元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5、项目地点:通许县境内
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7、质量要求:达到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招标内容:宣讲设备购置(音箱304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同时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音视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
3、供应商应通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供应商应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5年以上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音响工程、音视频工程)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厂家针对本项目开具的5年以上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7 月 27 日至 2015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7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8 月 19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 8 月 19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地 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许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9031868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03789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