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687号
2. 项目名称: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
3. 采购预算:人民币202万元
4. 招标内容: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A | 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服务地点: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或用户指定地点。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b)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c)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d)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e)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a)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b)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c)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d)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f)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14日下午14:00—14:30
9.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下午14:30
10.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1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4点”要求提交。
12.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3.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公告将在以下媒体发布:
a)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b)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http://dggp.dg.gov.cn)
c)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http://www.gdbidding.com)
各公示公告在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187887
联系人:裴先生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商住广场D座6楼01、03单元
邮政编码:523107
传 真:0769-22187667 网址:www.gdbidding.com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