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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综合保税区一期市政配套西区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综合保税区一期市政配套西区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东港建招公字[2015]29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东营综合保税区一期市政配套西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工程名称:东营综合保税区一期市政配套西区项目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工程规模:施工计划投资8168.6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190万元。

本工程施工为五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东营综合保税区海港北路(K0+049.207—K0+592.75)道路工程。计划投资1368.88万元。

第二标段:东营综合保税区海港北路(K0+658.245—K1+213.711)道路工程。计划投资1526.34万元。

第三标段:东营综合保税区E二号道路工程。计划投资1759.20万元。

第四标段:东营综合保税区9号路北段道路及围网工程。计划投资1689.62万元。

第五标段:东营综合保税区9号路西段道路及围网工程。计划投资1824.56万元。

(因工期紧张,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且现场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为19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监理业绩。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y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0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需提供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从事建筑活动登记表、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外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外埠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5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4年7月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工本费: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及领取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15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人: 张女士      

    话:0546-8307357 8309198 13156811591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技术支持:孙先生  18615460408   1855467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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