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六王镇六王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杨梅镇杨梅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玉水招标备案【2015】48号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容县六王镇六王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杨梅镇杨梅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容县六王镇六王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杨梅镇杨梅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5]48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名称:容县六王镇六王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杨梅镇杨梅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设计。
2.招标编号:玉水招标备案[2015]48号
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自治区补助资金
4.建设地点:广西容县六王镇、杨梅镇
5.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1580万元
6. 招标范围:容县六王镇六王灌片节水灌溉工程、杨梅镇杨梅灌片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合同估算价约88万元。
7.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2.业绩要求:无要求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除外)。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最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2)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 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3)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6.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所有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必须有效。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6.查询要求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发现有犯罪行为记录。(要求:在装订资格审查资料时正本须装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8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13日 12: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只作为验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计周期
设计工作拟于2015年9月20日起进行,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所需的资料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按工程进度的要求另行确定。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至1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具体如下:
1.1 初步设计阶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1.2 招标设计阶段
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含电子版)和工程量清单。
1.3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提交日期按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另行确定。
1.4 施工现场设代服务
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壹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姓名:刘卫,联系电话:0775-2680037
发售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只作为验证。
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但技术资料费以补偿成本为原则),售后不退。
3.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现金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发售柜台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收据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3.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招标人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其他事项
5.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5.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4年8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设计投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8月28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1)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容州镇西上街136号
邮 编:537500
联系人:陀 工
电 话:0775- 5321880
传 真:0775- 532503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广场东路756-16号
邮 编:537000
联系人:谭少梅
电 话:0775-2680037
传 真:0775-2680037
E-mail:http://www.gxtzfz.cn
招 标 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7日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少梅
项目联系电话:0775-26800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容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人地址:容州镇西上街13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陀 工 0775- 5321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谭少梅 0775-2680037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75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