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成品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负责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成品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成品管采购项目供应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采购项目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成品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1标段:无缝管;2标段:螺旋焊管,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供货周期:按甲方要求
2.5 到货地点:长春市
2.6 质量要求: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以营业执照为准);
3.2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未出现任何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3供应商应提交至少5个使用同类产品并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良好业绩。
3.4供应商应书面保证所提供设备和工艺不侵犯他人专利,所提供的设备及工艺不会使最终用户涉及法律纠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要有较好的售后服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持(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及地地税)
(四)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19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8号楼5楼508A室。
4.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88669865
招标公司: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 系 人:曹玲玲、赵超
电 话:0431-85832429
2015年 07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