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胸腔镜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的委托,对胸腔镜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YZ2015139105240
2.2招标范围:
01包:全数字化高清胸腔镜等设备,1批
02包:便携式心电图机等设备,1批
03包:生物组织冷冻包埋机等设备,1批
★注: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包号设备进行投标报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但必须对所投包号内所有设备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3 交货期:01包、02包:合同签订后60天;03包:合同签订后20天。
2.4 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安装验收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项要求;
3.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复印件);(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3.2.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外地单位投标可提供上述资料的传真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投标报名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招标编号及包号(若分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开标厅(三)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联系人: 钱老师
联系方式 : 0878-316440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032
联 系 人:吕颀 王国玺 张林秀
联系电话:0871-65348090、65321232
传真:0871-6532275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