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质量监督站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质量监督站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 采购项目名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质量监督站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二、 采购项目编号:SDRZK2015-024
三、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检测仪器采购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内容以开发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投标人单独查询; 4.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41.7万元
|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防火涂层厚度检测测厚仪、水泥胶砂试块养护水槽 (箱)、多功能土工击实仪、水泥抗折抗压一体机等检测仪。具体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报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15年07月27日至2015年 0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方式:自行领取;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与授权文书须为同一人,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必须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3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地区有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合作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08月20日09:00-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08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三楼第一开标室)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质量监督站
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联系人:刘召志
联系方式:18663383611
2. 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联系人:门晓 卜娜娜
联系方式:0633-889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