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区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自治区林里苑小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自治区林里苑小区)工程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4]8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报 建 号:20150720-1
招标编号:GXZC2015-G3-4595-HLGC
建设地点:南宁市凤岭南路北面林里桥路西面(即南宁市凤岭南路与林里桥路交汇处)
建设规模:基坑深4.92m-9.6m,基地周长670m。框剪结构,1#楼地上30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2098.3㎡(架空层约707.65㎡),2#楼地上30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2098.29㎡(架空层约688.03㎡),3#楼地上30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2406.09㎡(架空层约568.83㎡),4#楼地上28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8484.09㎡(架空层约255.45㎡),5#楼地上28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7968.7㎡(架空层约254.46㎡);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约34710.87㎡。
框剪结构,
项目概算投资额:4.9亿元
工程施工工期:112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基坑支护、土建、水电、防雷、消防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要一致)。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9时至2015年7月31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到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押金50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nnjs.net发布。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01992)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南宁市民生路14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磊 联 系 人:叶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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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71-2620418 传 真:0771-577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