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鑫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元宝山区古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雕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元宝山区古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发[201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雕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元宝山区古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雕塑工程。
2、项目概况:雕塑工程施工,项目总概算约 190 万元。
3、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北环路北古山森林公园。
4、招标范围:上述建设概况、图纸范围内全过程施工。
5、工 期: 60 日历天。
6、质量等级:合 格。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雕塑制作、安装能力,营业执照中须包含雕塑制作加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在近三年工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事故记录。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3、报名时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7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鲜章复印件两份:
1、由项目经理携带本人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提交企业所在地或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3、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1—3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五、资格复核时间
1、请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2、资格复核时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3、复核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资格复核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7室持资格复核合格单复印件(加盖鲜章)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内蒙古招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元宝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7室
联系人:陈志学
联系电话:0476-35181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东段奥翔财富大厦4138室
联系人:高启升
联系电话:18804760557
赤峰市元宝山区古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