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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3年)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09: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安保服务(3年)
项目编号:SJ-2015-173
二、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招标内容:
负责法院机关全天安保工作、机关及法庭安检工作、来访人民群众的诉讼引导工作、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监控值班、防控值班、维护机关正常办公秩序,能配合执行机关警戒及临时调控任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五、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727日—— 20157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17日上午09:00 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九、招标人: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负责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73-3769537
地址:新乡市化工路438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9
十、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673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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