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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狱内超市定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7: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5-2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经营期限

两年预算

(单位:万元)

简要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狱内超市定点采购

超市

2

1400

生活用品、食品、日杂(除危险品及对监管安全存在隐患的商品),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王警官,22818310

福州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0724日至2015080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130591-87616211813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投标供应商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半年内有依法缴纳过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 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投标供应商承诺的返利率必须在当月营业额的10%-20%(含本数)之间,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5)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按狱内超市经营期内提供的产品价格销售。

(6) 投标供应商必须为近三年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7) 供货范围:不得超过招标商品目录范围,监狱另有规定的和特供商品除外。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9)其他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投标截止时间:[20150818] [0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0818] [0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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