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常山县2015年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常山县2015年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常山县2015年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SZFCG-20150804-GK3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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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设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49号一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常山县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楼)
九.开标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常山县紫港路2号行政综合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常山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8732705909030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祥民 李巧巧
传真:0570-5031345
地点:常山县天马街道大桥路149号一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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