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北大学2015-2016年冬季采暖煤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5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编号:DDZW201508

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受后勤管理处委托,就东北大学2015-2016年冬季采暖煤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北大学2015-2016年冬季采暖煤采购

二、招标单位:东北大学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136000吨采暖煤(南湖校区),确定4个中标人,每个中标人中标9000吨;

标段26000吨采暖煤(沈河校区),确定1个中标人;

具体技术要求和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合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煤炭批发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煤炭批发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4投标人为采煤企业,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2013年以来单笔合同在6000吨及以上的煤炭销售业绩;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15725-2015年7月31止,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接收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每工作日8: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东北大学主楼(综合科技大楼)501A房间(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号);

3、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1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

4、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第345款要求的证件、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③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投标人合格条件的第345款要求的证件原件、合同原件,否则无法通过初审

七、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8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八、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北大学主楼(综合科技大楼)306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标段

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且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拒收现金

3、收款单位:东北大学;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东北大学支行;

    号:21001464601059123456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158700:00(北京时间)之前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投标人未能够按时提供有效凭证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

东北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办]网站:http://zcc.neu.edu.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巷11

    编:110819

    真:024-83689155

    箱:ddzbk9255@163.com

购买文件联系人:老师    电话:024-83689255

文件咨询联系人:老师    电话:024-83689813

 

 

                                                                          东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