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2015年快速发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2015年快速发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318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静轩 电话:0318-694169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王光 电话:0311-66635071 开标联系人: 何炜 电话: 0311-66635093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021 66635011(传真) |
采购内容:机电工程养护项目的实施、拆除车牌识别设备,并将其搬迁至收费岛前端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094 6663508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一级资质的原件。 3、投标人投标时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07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8:30-9:00 |
开标时间:2015年8月24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开标室一(4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