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关于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A段堤围:西山大桥~十八沥~蒋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题)编制和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A段堤围:西山大桥~十八沥~蒋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题)编制和勘测设计已由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财建[2015]47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107号,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A段堤围:西山大桥~十八沥~蒋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题)编制和勘测设计
2.2.2招标编号:JHRZ2015-FW-22
2.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北海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补助。
2.2.4建设地点:广西合浦县党江镇境内。
2.2.5工程规模:按20年一遇防潮标准整治海堤18公里,新建或加固排涝(挡潮)闸79座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估算总投资19825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广西合浦县百曲围海堤整治工程(A段堤围:西山大桥~十八沥~蒋屋)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相关专题)编制和勘测设计。招标内容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三个专题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水保、环保勘测设计、施工图预算)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期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设计服务期:
(1)签订合同后15天(日历天,下同)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批准后30天内完成招标设计(含招标预算)。
(4)招标设计完成后按施工进度要求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
(5)勘察工作按各阶段时间要求同步完成。
(6)施工期技术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两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5.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乙级以上、工程勘察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设计能力。
5.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前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河道堤防或海堤整治工程)的可研、勘察设计的业绩(可研、勘察设计业绩须为同一个工程项目,且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5.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 2012年~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新设立的企业除外)。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不得有亏损。
5.5.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5.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7.其他要求:
5.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以本款规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售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 3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5559142
6. 4发售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意向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验。
6.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6.6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具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6.7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 截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由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给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邮 编:536100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传 真:0779-728559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平湖路4号葛东大厦B413室
邮 编:530023
联系人:陆工
电 话: 0771-5703315
传 真: 0771-5703315
电子信箱:jhrz888@163.com
招 标 人:合浦县海河堤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