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双山新区财政局201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照明设施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经毕节双山新区财政局毕双财复[2015]10号文件批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受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委托,对其201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照明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1.1 项目名称:双山新区财政局201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照明设施采购
1.2 招标编号: BJZC-2015-134号
1.3 招标内容: 太阳能路灯采购及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元整 (¥1,120,000.00元)。
1.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5.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2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标的物)、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5.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1.5.4 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有(灯杆、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有效的销售授权书;
1.5.5 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1.5.6 必须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5.7 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1.6 办理CA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1.6.1 登陆本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书等事项。
1.6.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
1.6.3 制作、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杨先生、刘女士;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1.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金额等:
1.7.1 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本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1.7.2 登录系统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17:00时至2015年8月13日17:30时;
1.7.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
联系人:市场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217,0857-8317252,0857-8314821;
1.7.4 获取金额:免费;
1.7.5 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13日17:30时前从其基账户向本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1.7.6 保证金绑定: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1.7.7 开户信息:
户 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账 号:17710121050000418;
行 号:313709000103。
1.7.8 采购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询问联系电话:0857-8312584;
质疑联系电话:0857-8315935;
1.8 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10:00时;
1.8.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第五评标室;
1.8.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10:00时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0: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1.9 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9.1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25号金帝豪庭一、二楼;
1.9.3 邮编:551700。
1.10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10.1 采购人名称:毕节双山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1.10.2 地址:毕节市双山新区
1.10.3 联系人:王先生
1.10.4 联系电话(传真):8331855
1.10.5 邮编:551700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本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