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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平房地区逸翠园社区服务用房装修经费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房地区逸翠园社区服务用房装修经费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平房地区逸翠园社区服务用房装修经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房地区逸翠园社区服务用房装修经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2、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平房地区逸翠园社区拟对社区服务用房进行整体装修改造进行设计、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财政预算资金99.52万元

  三、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黄杉木店路8号

  电话:85575863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罗潇、刘源

  电 话:67117194、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7、投标时依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允许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组成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人:罗潇、刘源

  电      话:67117194、67164376

  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双方资料)

  (5)项目经理受聘于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本(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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