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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凯湖灌区2015年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兴凯湖灌区2015年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凯湖灌区2015年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编号:TZGL公2015-082),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兴凯湖灌区管理站,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密山市

建设规模:兴凯湖灌区进水闸及干渠维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工程工期: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0月30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须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拟派具备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人员,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至30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5时 (午间休息除外),在密山市东安街惠民小区一期10栋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27日至30日,每日北京时间9时至15时(午间休息除外),在密山市东安街惠民小区一期10栋购买。

5.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施工管理小组人员证书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检查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上述原件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5.3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2015年8月16日9时(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兴凯湖灌区管理站

地   址:黑龙江省密山市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天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密山市东安街惠民小区一期10栋

邮    编:158300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467-5225585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龙升支行

帐    号:120907002614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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