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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案场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案场所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案场所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LC-2015-ZS-G19

2.2 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案场所建设工程

2.3 项目建设地点: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

2.5 招标范围: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办案场所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6 合同估算价1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山东省以外进鲁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且其工程注册地涵盖烟台地区。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报名。

4.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并提供高清扫描件或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持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莱州市政府采购大厅第一开标厅(莱州市文化东街628号,党校东侧银资大厦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政府采购网、莱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公益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莱州市莱海东路,邮编:261400,联系人:葛玲玲,电话:0535-2289286

招标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邮编:261400,联系人:李旭升,电话:0535-2170200,电子邮件:zs2170201@126.com,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莱州支行西苑路分理处,账号:3700 1666 9890 5250 0075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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