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西贫字【20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道路硬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XXJ15111302
2.3 本项目建设地点:西峡县石界河镇通渠村
2.4 项目概况: 硬化道路9690㎡,水泥路面厚18厘米。
2.5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一年支付工程款90%,第二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3.2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证明;
3.3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前往报名)、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上述人员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外省进豫企业进豫备案证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费每本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138377406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950562 传真:0371-65950562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0207877
西峡县石界河镇人民政府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