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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学员综合服务楼电缆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3: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0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学员综合服务楼电缆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全部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新校区院内;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送变电(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近3年(指201211日至本次公告时间止)至少完成2个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供配电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3年(指201211日至本次公告时间止)至少担任过1个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供配电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另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③拟选派项目经理的相对应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④拟选派项目经理的相对应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无在建工程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⑤企业及拟选派项目经理20121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⑥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查看以上原件并留存与原件对应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 2015724日至2015730(正常上班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向东200米路北行署国际E807室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联 系 人:孟先生

    :0371-69686177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向东200米路北行署国际E8

联 系 人:田先生

    :0371-65528298

    :0371-65997388

电子邮件:hnwxzx@126.com

    :www.hnwxzb.com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紫荆山支行

    :7605015480000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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