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长城路、西安路和上海路北延路段新增道路交通设施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菏泽市长城路、西安路和上海路北延路段新增道路交通设施专项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该工程招标人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菏泽市长城路、西安路和上海路北延路段新增道路交通
设施专项工程
2.2项目编号:HCGG-2015044
2.3建设地点:菏泽市长城路、西安路和上海路上
2.4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划分两个标段(见下表)
标段 | 工程名称 | 包括主要内容 |
第一标段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 交通标志、标线、中央护栏、接线井、顶管、灯标基础、路面恢复等施工内容 |
第二标段 | 道路交通设备设施 | 交通信号灯、信号机、监控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网线及电缆线敷设等施工安装 |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7工 期:两标段均要求70日历天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通信系统工程分项和监控系统工程分项),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要具有类似本招标工程相应标段的施工业绩(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国家部委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
3.5各投标人可参加任意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资格符合要求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从2015年7月27日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同)下载。
4.2设计文件获取:愿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务必于2015年7月31日18时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获取招标有关资料,过期不予办理。未获取招标有关资料者所投标书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地点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下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530-50577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倍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东单元9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30-5022016 15964609291
电子邮件:hezebid@163.com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