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总账系统完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5: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期:2015724

采购编号:2015总行集采059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或“甲方”)就2015年总账系统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2015年总账系统完善项目

二、项目概述

随着开行业务的发展和财务核算更加精细化的要求,总账系统自身的部分功能也需要优化改造,包括:营业税计税规则改造、完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计算逻辑,以及报表查询功能改造,开发常用报表查询界面,采用直观、有效的树形结构展示开行三层组织机构等需求。基于上述需求,国开行采购本工作任务书的总账系统完善项目服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至少CMMI3认证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有大型银行总账系统(基于Oracle EBS财务模块产品实施)项目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经验,应具有三个以上的类似成功案例和至少两个以上可供考察的成功案例用户,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注:国有大型银行范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

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国家开发银行组织的采购活动中,被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用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6)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四、领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投标人可于2015724日至20158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一层)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修健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8810695190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符合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5813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递交到国家开发银行第127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58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国家开发银行第127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2243房间

    编:100031

联系 人:杨先生

    话:010-68307784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