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公安局现场勘查取证装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公安局,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1.1项目编号:汴财招(2015)84号
1.2交货地点: 开封市公安局
1.3项目资金:24.75万元
1.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 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内容:
便携式多波段光源、宽幅足迹灯各15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托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设备彩页说明并加盖公章8、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9、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除外)、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5年7月 24 日至2015年7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 18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015室)
5.2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3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开户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帐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5.4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资信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资信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
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开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402492001012
账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0371-2532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83782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