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污水处理工程(减设备安装)施工(KLQZG2015204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污水处理工程(减设备安装)施工,项目编号:KLQZG20152047。建设单位为: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污水处理工程(减设备安装),主要建设内容为:排水净水设施、污水管网、围墙、厂区内绿化道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
2.3招标范围: 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污水处理工程(减设备安装),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
3.2凡有意投标者,须由拟安排的项目经理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拟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材料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2015年4月至6月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复印件、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报名。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资料合格有效方可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请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8月13日15 时30分前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钦州分部开评标会议室(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逾期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焕哲
联系地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五楼
电话:0777-2816988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