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教育体育局5所幼儿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4 10: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献县教育体育局5所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HY-2015-01059
招标人名称:献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献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董先生 0317-463251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龙 13011998966
招标范围:献县教育体育局5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本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2014年财务状况证明、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新海西路康安小区5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项目编号:HBHY-2015-01059
招标人名称:献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献县
招标人联系方式:董先生 0317-4632516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晓龙 13011998966
招标范围:献县教育体育局5所幼儿园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完成本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
注: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由投标人出具)、2014年财务状况证明、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新海西路康安小区5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晓龙
联系方式:13011998966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10210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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