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德惠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牌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德惠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牌匾工程项目已由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德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德惠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牌匾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德惠市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计划工期: 2015年 8月22日-- 2015年11月20日
2.6投资估算:计划总投资65.7018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 。近3年(2012年-2014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埠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建设厅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24 日至2015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缴纳建设单位履约保证金收条,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工程投资额40%)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8 月17 日 10 时,地点为 德惠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德惠市政府网站、德惠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本涛
电 话:13943126555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
联系人:王志娟
电话:0431—858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