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日 期:2015年7月23日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东新城商务中心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2)招标编号:CBNB-20156102G
(3)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情况(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子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一 | 窗帘 | 1批 |
2、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有明确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限制资质(资格)时间的,从其决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上述制造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需包含“窗帘”的相关内容;
(2)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
3、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
4、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颜小姐,0574-88090098
5、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供应商应于2015年8月6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联系人:颜小姐, 电话及传真:0574-88090098。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09时20 分
7、投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
8、开标时间:2015年8月14日09时20分
9、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
10、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11、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采购人名称: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应工
电 话:0574- 82550202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近娜、梁慧强、邓梅生、王燕
电 话:0574-87425570、87425583
传 真:0574-87425373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