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评估机构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评估机构资格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273FG27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评估机构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购一家评估机构对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拟实行混合体制医院建设模式本属资产如:现有房产和地产、广东省人民医院无形资产及品牌、医疗资源、合作运营及管理等价值提供评估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 2)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 以上证书均要求允许持证人在全国范围或广东省内具备执业资格。具备全国范围执业资格的广东省外注册的供应商需在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并提供以上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 3.供应商必须为省级或以上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的库内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2012年以来在执业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和违法记录(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须同时提供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7月23日起至 2015年7月30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下载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曾小姐 |
电话: | 020-6279 1652 | 电话: | 020-8382 7812 |
传真: | 020-8317 7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梁浩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李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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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