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沁阳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QYZFCGGCZB0201507035
新华招标编号:XHTC-GC-2015-3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2015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已由沁扶贫组[201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沁阳市紫陵镇后庄村、山王镇张庄村、常平乡山路平村。
2.2 建设工期: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标段,划分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沁阳市紫陵镇后庄村、山王镇张庄村修渠打井项目,其中后庄村打机井二眼,深
第二标段:后庄村村内道路、后庄村排水沟建设工程,硬化道路5819㎡,修建排水沟2条等;
第三标段:张庄村村内道路、张庄村排水沟建设工程,硬化道路5780.4㎡,修建污水垃圾处理沟4条等;
第四标段:山路平村农田水利项目,新建水池1个,修缮水池1个;购买水泵3台,铺设管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具有凿井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二、三、四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现阶段无在建工程;(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四个标段投标进行报名,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于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时间:
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沁阳市工业路与建设南路交叉口粮种厂 地 址:焦作市摩登商业步行街
联系人:
电 话:13849501211 电 话:0391-3595999、1813446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