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平阳河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平阳河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平阳河污水管线工程施工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09]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19
2.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新泰市平阳河临岸。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3项目概况:沿平阳河底敷设砼Ⅱ级排水管DN800-1000mm共计4209m。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不含管材)。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2个标段:第1标段桩号:Z0+000—Z1+267.14;第2标段桩号:Z1+267.14—Z2+313.85。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23.674242万元。其中第1标段:208.301099万元;第2标段:215.3731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报二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备注:新泰市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市外进新企业须由企业注册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和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分别出具)等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新泰市府前街1406号
联 系 人:高主任
电 话:0538-5351386
电子邮件:xmjsk20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楼1688室
项目经理:芦亚琳
电 话:0538-7250868
电子邮件:hathxxt@126.com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