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录音录像设备及办公区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录音录像设备及办公区装修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JY- ZC2015478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价为207.0677万元,共划分两个包。
第一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预算价为100万元;
第二包:办案工作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价为107.0677万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第一包)。
5、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第一包)。
6、所投产品须保证与甘肃省、市、县三级检察专网实现互联互通。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以上报名要求资料均须原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上述标段投标者,请于2015 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世纪花园B1区东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4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花园B1区东门)二楼第 三 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姓名:张江奎
联系电话:18993304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博
联系电话:0933-8696939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