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岩樟(兰巨)水文站缆道测验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浙江省龙泉市水文站 的委托,就龙泉市岩樟(兰巨)水文站缆道测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龙泉市岩樟(兰巨)水文站缆道测验设备采购
二、采购编号: ZJJH2015--01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支持浙江省水利防汛通信平台,支持水利内网;且提供设备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出具浙江省水文局入网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可传真);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2015年 7月 29日17:30时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地址:浙江省龙泉市龙锦公寓201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29 日17:3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6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交纳帐号:1650 1012 0100 9000 2134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龙泉支行)。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8月 11 日 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定于
十、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 7 月29日17:30前向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采购人于2015年
十一、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浙江省龙泉市水文站
(2)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潘小兰 联系电话:0578--7113468
浙江省龙泉市水文站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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