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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卢龙县外环路道路标志工程交通信号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3 20: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卢龙县外环路道路标志工程交通信号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卢龙县外环路道路标志工程交通信号灯采购

项目编号:QHYZB-2015-276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卢龙县外环路道路标志工程交通信号灯采购

2.采购项目文件编号:QHYZB-2015-276

采购人名称: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335-7012591

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庞小东 郝爱华    联系电话:13933643968/13730333245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6.采购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卢龙县外环路道路标志工程交通信号灯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保

7.简要技术要求:要求所投设备须与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现有电子警察平台无缝对接。

8.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供货及安装期:30天

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被授权人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备案证。
(3)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省级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为A4纸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章

1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进行资质复核,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报名,投标人资质符合要求的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庞小东郝爱华  联系电话:13933643968/1373033324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2.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hdggzy.gov.cn:8080)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7月24日 08:30 至 2015年07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8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爱华

项目联系电话:1373033324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卢龙县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先生 联系方式:0335-70125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爱华 13730333245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项目现场(祁连山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200米物业综合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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