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用房维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委托,就司法鉴定中心用房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50723-004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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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智能化资质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8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2.发售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温州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733891018260000060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报名单位介绍信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⑤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A类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⑦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28877705
地点:温州大道金宇商务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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