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Mg-Ni基氢化物材料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委托,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Mg-Ni基氢化物材料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Mg-Ni基氢化物材料开发》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5-469
3、采购人名称: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邱工 010-82241238
4、货物名称、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分包控制金额 (万元) | 简单技术要求 | 数量 | 用途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球磨机 | 60 | 料仓容积:≥1.2m³;额定装料量:≥1000kg;球磨温度≥400℃ | 1台 | 用于课题研究 | 否 |
2 | X射线探伤机 | 69 | 最大穿透A3:大于等于90mm | 1台 | 否 | |
3 | 金属原材料材料采购 | 120.1 | 镁粉:100目,纯度99.5%,等 | 1批 | 否 | |
4 | 大宗气体采购 | 46.9 | 气体纯度≥99.999% | 1批 | 否 | |
5 | 零部件采购 | 38 | 钢球材质GCr15、过滤管过滤精度2.5μm,截止阀耐压10MPa等 | 1批 | 否 |
5、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8)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回执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7月 23 日至2015 年 8 月 7日,每日9: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8 月 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5 年 8 月 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会议室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11、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zjy@xhtc.com.cn
总机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范君丽(分机5966)、张际阳(分机5972)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110902295610703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以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